公司硬件成熟、手段丰富、观念超新,具有高效、诚信、快捷、保密的特点。公司依靠各信息部门的合作关系,为您或您的企业打开便捷之路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等法律、法规及相关规定,信安商务调查公司主要提供以下财产调查/资产调查服务: 一、房产资料的查询 需要委托人提供对方当事人的姓名、身份证等基本材料;可以查相关的房产登记和车辆登记状况
二、公司股权调查: 需要委托人提供公司名称。
三、股票证券调查 需要委托人提供对方当事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等基本资料。
四:家庭隐匿财产,转移财产调查
1、查房产,有房号查房产,无房号按身份证查,(须提供姓名、份证号码)查房产证信息,查房产证登记资料。房产档案信息查询: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查其名下房产情况,或提供具体门牌号码查权属情况,或查是否抵押、是否被查封,可以查询到名下有无房产,购买时间,房产证号,购买价格,面积。
2、查银行存款,查银行账户余额,查银行帐号,查身份证下银行卡资料 (须提供身份证号码)可查出银行余额,流水清单等。银行账户余额查询: 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信息,提供身份证号码和名字反查银行账户余额,或者提供银行账号查询银行账户资料,可以查询到的银行流水账单,中国工商银行,农业银行,建设银行,招商银行,光大银行,发展银行,交通银行,中国银行,等. 3、按身份证查车辆,查驾驶证资料;(须提供身份证号码)车牌号码查询,车牌号码查询车辆信息,车牌号码查询车主姓名,车牌号码查询身份证住址等
五、全国协查债务人银行存款、股票帐户、有价证券。
全国协查债务人公司股权、固定资产、投资收益、到期债权。
全国协查债务人车辆、房产、等其他可执行的财产。
全国协查侵权人隐匿的全部财产、越权处分的其他财产。
六、资产评估:专业评估公司,专业律师服务!
可根据身份证反查住址,财产状况,银行账户,户籍资料,查车牌号码等。
可根据手机号码反查个人信息如住址,相关联系人,身份证号码,银行账户等
针对个人的:房产、设备、车辆、银行存款、股权、有价证券、知识产权等等的取证调查,以及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的资信程度、履约能力、财政状况、人力资源等信息评估,调查取证 。
七、银行存款隐匿转移方式及对策。 (1)隐匿存款事实,或隐匿存款账户。 离婚诉讼前,将平时积蓄或工资卡上的资金取出,另存于其他银行帐户中,庭审时将所剩寥寥无几的工资卡交至法院质证。
(2)将自己名下的存款取出后人间蒸发。 在另一方已知有存款并且知道相关储蓄信息的情况下,擅自将存款以现金取出(以转账方式会留有痕迹),另存银行或以他人名义另存银行,却称该款已用于日常开支。
公司建议:法院一般是不受理调查案外第三人存款账户的申请的,在一方声称取的钱全部用于生活开支进行辩驳时,可考虑用一方或家庭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的相关证据,用于反驳和抗辩。一般而言,法院处理财产,是以现实存在而不是理论存在的数额为准。不能证明现存财产额度,只从理论上推断财产数目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。但是法院也不会轻易采信一大笔钱款短时间内”消耗完毕”的说法
八、不动产隐匿转移的方式及对策。 (1)隐匿不动产。 有些当事人在离婚之前,就已经秘密购买了另处不动产。为使该房产不在共同财产分割之列,在离婚时一般采取隐瞒的策略。
(2)将产权交易过户到他人名下。 产权证上只有一人名字的情况下,不能排除一方将房产擅自过户到他人名下,套取、转移现金的可能。
(3)以他人名义购买房产。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以他人的名义购买房产,等到离婚之后,再将该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。此种方式最为”高超”,成本也较大,因为多要支付交易契税。一般适用于夫妻感情长期不和,离婚已是必然,而一方收入又较为丰厚的情况。
(4)婚前双方出资购房记在一人名下。 由于不愿意失去购房机会,在还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,双方出资购房,但在办理购房手续时,一方以各种理由为借口,将房产办在自己一下名下,等到离婚时却矢口否认共同出资的事实。
(5)、其他家庭动产隐匿转移方式及对策。 一方趁另一方不备时,将家里值钱的东西,诸如冰箱、电视等大件消费品转移到他处,或矢口否认有某些共有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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